为进一步强化律师事务所收费监管,规范收费行为,根据《安徽省收费管理条例》等规定,2010年4月1日明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到我局开展律师事务所2009年度收年审工作。首先听取了分管领导张桂年对四个律师事务所 基本情况介绍后,工作人员又详细地查看了各律师事务所的《收费许可证》副本、2009年度财务帐本、12月份会计报表以及票据购买本等相关资料。年审结束后,物价局将下达《年审结论书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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